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新阳”)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芯刻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针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已向我们三位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以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芯刻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与上海超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成科技”)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 4,800 万元受让由超成科技转让的上海芯刻微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刻微”)32%股权。此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芯刻微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进行 ArF 浸没式光刻胶项目的研发。
根据芯刻微目前项目进展,已取得实验室样品,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公司本次拟通过变更股权的方式支持其发展,符合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
超成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SIN YANG INDUSTRIES & TRADING PTE LTD 的全
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经营管理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蒋守雷 秦正余 徐 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