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1-097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暨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向特定对象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植产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6年3月发行股票的项目结项并将截止到2021年11月26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利息收入)16,942.51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植产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票10,721,9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7.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3.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896,226.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103,766.8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乐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1050180400000000039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及在上海银行松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3002836261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中。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
并2016年3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6)第3065号)。
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设立的上海芯刻微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芯刻微”)进行“193nm(ArF)干法光刻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
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新阳、上海芯刻微和申万宏源证券于2018
年5月与上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一)截止2021年11月26日,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期金额(元) 截止金额 资金用途
(元)
上海银行股
上海新阳 份有限公司 03003614556 110,000,000.00 6,952.38 193nm(ArF)
松江支行 干法光刻胶
上海银行股 研发及产业
上海芯刻微 份有限公司 03003620278 50,000,000.00 9,990.13 化项目
松江支行
合计 - 160,000,000.00 16,942.51 -
(二) 截止2021年11月26日销户前,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上海新阳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专户已使用募集资金115,229,896.33元,其中由上海芯刻微募集资金户划回5,229,896.33元;账户存续期间共获得利息金额4,276,623.93元,使用利息金额4,269,671.55元;
2、上海芯刻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专户已使用募集资金45,137,179.58元、本募集资金户划转至上海新阳募集资金户5,229,896.33元;账户存续期间共获得利息金额377,066.04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投资建设集成电路制造用300mm硅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193nm(ArF)干法光刻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在使用该项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通过加强资金使用各个环节的控制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利息收入)。
四、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利息收入)16,942.51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公告发布后,公司将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专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
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
董事会审议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据此,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且不需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综上,本次结余募集资金金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相关2021年11月26日银行对账单。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