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98号文核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185,60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6元,共计募集资金329,319,999.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2,792,114.7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27号)验证确认。
(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40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8,034,6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6年期。本次共计募集资金548,034,6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5,407,717.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3-70号)验证确认。
(三)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4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1,835,44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3,499,999.7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71,926,004.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3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6年11月2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东方花旗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洲明”)作为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东方花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与中泰证券签订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中泰证券担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19年1月30日,广东洲明与公司、中泰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1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年12月17日,广东洲明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9年3月21日,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广东洲明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
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中泰证
券、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原签订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3、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
永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5月13日,广东洲明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洲
明科技大亚湾LED显示屏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2021年5月20日,公司及广东洲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大亚湾支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账户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大亚湾商用LED超级
2016年非公 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79060155200001600 电视自动化生产基地 本次注销
开发行股票 项目
募集资金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337010100100882098 补充流动资金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915007880130000041 过渡性账户 本次注销
2018年公开 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 3
发行可转债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新沙 4000032529201487175 收购股权项目 本次注销
募集资金 支行
中国银行深圳新沙支行 75237122665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注销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账户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915007880110000041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正常使用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460000191 LED 显示屏研发中心 正常使用
公司深圳机场支行 9 升级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7915007880130000063 LED 小间距显示屏产 正常使用
新安支行 0 能升级项目
中国银行深圳新沙支行 741974671177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注销
2021年向特 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大亚 44232801040027147 LED 显示屏智能化产 正常使用
定对象发行 湾支行 线建设项目
股票募集资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337010100102222974 LED 显示屏智能化产 正常使用
金 线建设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7915007880120000175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正常使用
新安支行 8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337010100101603220 过渡性账户 正常使用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注销前余
募集资金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入进度 额(人民
币:元)
2016年非公开发 广东洲明节能科 上海浦东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 技有限公司 展银行深圳 79060155200001600 100% 16,220.31
宝安支行
深圳市洲明科技 上海浦东发
股份有限公司 展银行深圳 79150078801300000413 / 110,788.15
新安支行
2018年公开发行 深圳市洲明科技 中国工商银
可转债募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行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