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
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同意了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雷迪奥视觉技术有限
公司、ROE Visual US.Inc、ROE Visual Europe B.V.、深圳蓝普科技有限公司、广
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爱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清华康利城市照明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洲明文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洲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全资、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的项目贷款额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和2021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等。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与上述全资、控股子公司及Trans-Lux Corporation等十二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增加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亿元,拟增加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额度2.7亿元,。本次调整后,公司及上述十二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的项目贷款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十二家全资、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最终实际审批情况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事项拟提请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林洺锋先生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不超过本次调整的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就每笔申请银行授信及项目贷款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向银行增加申请适当的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实际。同时,公司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资金借贷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行为。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项目贷款额度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经论证且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后开展的重大投资活动的资金方案将另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议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