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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2

银信科技: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财务概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612,781.9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4,130,539.3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413,053.93 元 。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401,187,582.47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21,241,202.45元。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明确与细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导性意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更加明确与合理的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投资者的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即2021年3月10日),公司总股本442,100,22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3,150,568股后应分配股数共418,949,65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3,789,930.40元(含税)。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履行的必要审批条件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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