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
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杨舍镇晨新路 1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意向书(申报稿)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 17,000,000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5 月 3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7,000,000 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品芳、黄锋,公司股
东郭劲松、许雪昊(邬品芳女儿之配偶)均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其此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马红星、徐马生、范嵘、
冷志英、刘杉、何军、吴启明、李德斌、林波、童
梅、石炳山、倪安勤、师东平、朱红专、吴新华、
戎金泉、张建锋、陈海涛、钱惠芬、许俊杰、殷劲
松、刘勇、张建忠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此次发行
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份。
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邬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品芳、黄锋、马红星、刘杉、吴启明、张建锋、殷
劲松、陈海涛、许俊杰、师东平、张建忠,及许雪
昊(邬品芳女儿之配偶)、公司高管彭俊惆的配偶
倪安勤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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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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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此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50,000,000 股,此次发行后总股本将达到
67,000,000 股,且均为流通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品芳、黄锋及公司股东
郭劲松、许雪昊(邬品芳女儿之配偶)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此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
司收购该等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马红星、徐马生、范嵘、冷志英、刘杉、何军、吴启明、
李德斌、林波、童梅、石炳山、倪安勤、师东平、朱红专、吴新华、戎金泉、张
建锋、陈海涛、钱惠芬、许俊杰、殷劲松、刘勇、张建忠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此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邬品芳、黄锋、马红星、刘杉、
吴启明、张建锋、殷劲松、陈海涛、许俊杰、师东平、张建忠,及许雪昊(邬品
芳女儿之配偶)、公司高管彭俊惆的配偶倪安勤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根据公司 2010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本公司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韩中深冷 2007 年 10 月受到环保处罚
本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目前从事的业务中不存在高危险、重污
染的情况。但在富瑞锅炉吸收合并华瑞科技前,华瑞科技的控股子公司韩中深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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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7 年因废水治理设施未建成即擅自投入试生产,且车间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下
水道,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于 2007 年 10 月 31 日对韩中深冷出具了张环罚字
【2007】11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并处罚款 8 万元。韩
中深冷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罚款,并经及时整改,该废水治理
设施已到位,废水排放已达到环保要求。根据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于 2009 年 6
月 17 日出具的说明,韩中深冷的前述违法行为已经及时整改,完善了废水治理
设施,并于 2008 年 1 月通过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验收监测,2008 年 5 月通过
了苏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三同时”验收。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认为
韩中深冷在事后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严重后果,违法情节轻微,不属于
重大违法行为。
4、发行人未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持续性
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
家税务总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按照 15%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因此公司目前享受 15%所得税率优惠政策。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
满后需要申请复审,公司目前正在准备申请复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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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同时,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风险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
意向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1、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公司
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77.59%、73.25%和 83.92%。公司生产所
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碳钢板、不锈钢板、铜材、低温绝热材料等,由于报告期内公
司主要产品采用固定价格的订单式生产,生产周期一般为 2~9 个月,尤其是大
型换热设备、气体分离设备和大型撬装设备的生产周期普遍较长,因此主要原材
料价格波动对本公司成本和利润的影响较大。自 2006 年以来特别是 2008 年,
国内、国际金属铜、钢材等原料价格出现了大幅波动,在短期内给公司控制生产
成本带来较大压力,对公司的收益水平造成了一定影响。例如,公司主要原材料
之一的 SA516GR,70 碳钢板的平均采购价格 2006 年初为 4.20 元/公斤,其后价
格持续上涨,至 2008 年二季度上涨到最高点 8.21 元/公斤,之后价格持续下跌;
2009 年一季度下跌到 4.52 元/公斤;直至 2009 年四季度上涨至 5.13 元/公斤;
2010 年价格基本保持平稳,2010 年第四季度平均采购价格为 5.56 元/公斤。
针对上述风险,通常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会对当时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及
未来生产周期中的预期价格走势进行综合考虑,同时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