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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5

金力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2,344.76 万元,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10,400 万元–15,400 万元,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本次涨幅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近日关注到网络上相关讯息,称金力泰属于光刻机概念。公司此前已于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中已明确表述,公司不涉及光刻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亦不从事光刻机整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再次明确:公司不从事光刻机、光刻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在半导体芯片领域亦无相关布局。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自然人投资者祝建军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袁翔、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4,305,897.896元。目前,该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日关注到网络上相关讯息,称金力泰属于光刻机概念。公司已于2020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中已有相关明确表述,“……不涉及光刻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光刻胶清洗,亦不从事光刻机整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再次明确:公司不从事光刻机、光刻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在半导体芯片领域亦无相关布局。

  3、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6、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系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被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海南大禾持有公司股份70,35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14.38%,海南大禾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70,352,74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故由前述日期始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大禾持有公司股份
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2,344.76 万元,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10,400 万元–15,400 万元,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本次涨幅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近日关注到网络上相关讯息,称金力泰属于光刻机概念。公司此前已于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中已明确表述,公司不涉及光刻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亦不从事光刻机整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再次明确:公司不从事光刻机、光刻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在半导体芯片领域亦无相关布局。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3)。自然人投资者祝建军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4,305,897.896元。目前,该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3 年1月 18日披露了《 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上述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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