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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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9日,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829,925.92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24,272,051.5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434,016,852.95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711,400,500.14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2023年度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董事会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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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