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Golden Laser Co., Ltd.
(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五村 1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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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其中,2011 年 1-3 月及对比表中 2010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 中 国 证 券 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及其母亲
易淑梅、姐姐梁萍,核心技术人员洪新元、农源钦、伍涛及许海童,公司法人股
东武汉金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盛通”)承诺:自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
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股东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梁萍、易淑梅、
梁芳承诺: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自股
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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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的直接或间接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
离职的,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洪新元、农源钦、伍涛及许海童进一步承诺:自股
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后,其在金运激光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的,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其他股东的锁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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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
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或“金运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6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 9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180 万股,网上定价发
行 72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3.36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56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金运激光”,股票代码“300220”;
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72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起上市
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
( www.cs.com.cn ) 、 中 国 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 ) 、 证 券 时 报 网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
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
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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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时间:2011年5月25日
3、股票简称:金运激光
4、股票代码:30022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3,5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9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
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72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梁伟 19,199,200 54.8549 2014 年 5 月 25 日
王丹梅 900,000 2.5714 2012 年 5 月 25 日
张克宁 800,800 2.2880 2012 年 5 月 25 日
李俊 700,000 2.0000 2012 年 5 月 25 日
洪新元 600,000 1.7143 2014 年 5 月 25 日
首次公 易淑梅 520,000 1.4857 2014 年 5 月 25 日
开发行
梁萍 500,000 1.4286 2014 年 5 月 25 日
前已发
行的股 农源钦 400,000 1.1429 2014 年 5 月 25 日
份 许海童 400,000 1.1429 2014 年 5 月 25 日
杨帆 200,000 0.5714 2012 年 5 月 25 日
伍涛 200,000 0.5714 2014 年 5 月 25 日
艾骏 130,000 0.3714 2012 年 5 月 25 日
罗鸣 100,000 0.2857 2012 年 5 月 25 日
竺一鸣 50,000 0.1429 2012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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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武汉金盛通 1,300,000 3.7143 2014 年 5 月 25 日
小计 26,000,000 74.2857 -
网下配售发行的股
1,800,000 5.1429 2011 年 8 月 25 日
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