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3-065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荣生先生、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热”)今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谭荣生先生、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签署的《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认真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尽的义务,我们三人共同承诺:自即日
起六个月内(2023 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不减持我们三人持有的贵
公司股份,包括上述承诺期间内,承诺主体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事项取得的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荣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6,895,48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5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64,478,51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11.06%。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