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8-077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董事长谭荣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荣生先生(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近亲属、新设的资管计划或者信托计划)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处于公开交易中的公司股票,买入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买入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2,546.9874万股),资金来源为本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荣生先生的书面通知,截至2018年12月6日,谭荣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21,581,902股公司股份,成交金额合计54,953,234.93元(不含手续费),已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谭荣生先生;
2、本次增持完成情况:截至2018年12月6日,谭荣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通过个人股票账户,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581,9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成交金额合计54,953,234.93元(不含手续费),已完成本次公司股份增持计划。
3、谭荣生先生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股价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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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
2、本次增持计划的数量或金额:买入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买入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2,546.9874万股)。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6日。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5、本次增持股份是否存在锁定安排:谭荣生先生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累计增持情况
增持期间 增持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占总股本 增持方式
(股) (元/股) (元) 比例
2018年3月5日至 21,581,902 2.5463 54,953,234.93 1.69% 集合竞价
2018年9月17日
2、本次增持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谭荣生 186,895,486 14.6758 208,477,388 16.3705
谭 伟 154,836,640 12.1584 154,836,640 12.1584
谭 克 154,836,640 12.1584 154,836,640 12.1584
合计 496,568,766 38.9926 518,150,668 40.6873
注:
1、成交金额不包括手续费等其它交易费用;
2、谭荣生、谭伟、谭克父子三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3、上述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主要是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第四位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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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没有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没有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谭荣生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1、谭荣生先生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书面通知。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