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2-04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 2012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形式送达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公司 3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董事长谭荣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公司《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敬请投资者参阅。
2、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大港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原授信额度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公司
拟向中国银行镇江市大港支行继续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短期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期限为 3 年,为信用担保。
公司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
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财务部全权办理有关事宜。
3、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1200
万元超募资金在重庆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该子公司购买生产厂房的议案》
为满足市场需求,加强公司在重庆及西南地区的生产和销售能力,提升市场
地位,提高区域市场竞争力,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在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兴工业园区内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电热科技有
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代替重庆分公司,从事电加热元件、
电加热管(器)、PTC 电加热器、铝箔加热器、化霜加热器、电加热带(线)及
电加热材料、电热电器、电加热系统等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和服务等
业务,并同意授权重庆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该园区内的“盈田光电工谷
34-2”3037 平方米标准厂房,用作生产厂房。此次购买生产厂房项目总投资 1200
万元,其中标准厂房总价约 920 万元(含税费及大修基金),厂房装修、水、电
系统改造等费用约 280 万元。
购买标准厂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投资者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1200 万元超募资金在重庆
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该子公司购买生产厂房的公告》。
4、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3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减少承兑汇票贴现,降低财务费用,提高
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使用 3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也不存在为他人提
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此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符合“每十二个月
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20%”的规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
披露,并承诺在使用 3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从事证
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也不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此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投资者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3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