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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13 深市 佳讯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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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5

佳讯飞鸿: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1-071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20年10月28
日、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0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
布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7)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11月13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
年12月11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并于2020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6)。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及时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11月13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1月13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11,923,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最高成交价为7.8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145,274.1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相关内容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力先生、原副总经理王戈先生、副总经理余勇先生、副总经理张海燕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铭女士、副总经理高万成先生分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8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4%)。截至2020年12月7日,以上人员的减持股份计划均已实施完成,且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9)、《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关于敏感期、交易时间及价格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2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4,489,463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3,155,213股(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6,122,36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1,923,913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实施前                    实施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43,363,081    7.30%    55,286,994        9.3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0,355,483    92.70%  538,431,570      90.69%

总股本              593,718,564    100%  593,718,564      100.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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