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1-070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讯飞鸿”)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六
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捷科技”)的业务发展需要,为其向商业银行申
请办理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
以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最长不超过两年(含)。担保
额度的有效期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或至下一年度董
事会/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额度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六捷科技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以下简称“交通
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快易付业务合作协议(适用于航信平
台业务)》,所涉及的流动资金借款、快易付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公司
为以上业务提供了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本次担保 签署日期 前对被担 后对被担 剩余可用
金额 保方的担 保方的担 担保额度
保余额 保余额
六捷科技 交通银行 3,000 2021/10/28 0 73.13 0
注:担保余额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六捷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1995341L
3、法定代表人:蒋文怡
4、成立日期: 2005 年 02 月 02 日
5、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 3 号知行大厦 10 层 1011-1018 室
6、注册资本:3,800 万元
7、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六捷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六捷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4,630,841.40 294,380,297.25
负债总额 32,040,542.28 30,883,317.16
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32,040,542.28 30,883,317.1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292,590,299.12 263,496,980.09
主要财务数据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2020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83,616,886.48 99,471,015.85
利润总额 44,499,061.80 57,631,191.92
净利润 39,043,918.46 49,752,997.15
四、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2、乙方(保证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务人:北京六捷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为: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082110118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编号为 0821100120 号的《快易付业务合作协议(适用于航
信平台业务)》项下的全部主债权。授信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
6、担保额度:3,000 万元
7、保证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6,5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9%;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955.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91%,均系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无违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