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7-041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5日,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王义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18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王义平发行10,079,233股股份、向安志鹍发行6,040,337股股份、向范莉娅发行4,141,79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