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ANSHAN SENYUAN ROAD & BRIDGE CO.,LTD.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8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
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证券
网(www.cnstock.com)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
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
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
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松森、股东齐广田承诺:自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股东王恩义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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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三人外,本公司李艺等其他 35 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1、
自 2009 年 12 月股份转让实施完成日起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前,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郭松森、齐广
田、王恩义、孙斌武、金鹤绵、李艺、周伟、付健、孟凡冰、齐伟江、
张南、闫南、薛萍、于健等 14 人均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
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
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1 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 2011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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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暂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而
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或“森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
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02 号文核准,本公司
公开发行 1,9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
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380 万
股,网上定价发行为 1,52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2.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27 号)同意,本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森
远股份”,股票代码“30021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52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4 月 26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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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资
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
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
阅上述内容。
二、 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4 月 26 日
3、股票简称:森远股份
4、股票代码:30021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485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9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
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松森、股东齐广田承诺:自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股东王恩义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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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三人外,本公司李艺等其他 35 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1、
自 2009 年 12 月股份转让实施完成日起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前,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郭松森、齐广
田、王恩义、孙斌武、金鹤绵、李艺、周伟、付健、孟凡冰、齐伟江、
张南、闫南、薛萍、于健等 14 人均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
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
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
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
网上发行的 1,52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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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万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一、发行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 郭松森 2,951.9494 39.4382 2014 年 4 月 26 日
2 齐广田 2,214.5206 29.5861 2014 年 4 月 26 日
3 王恩义 279.2500 3.7308 2012 年 4 月 26 日
4 李艺 5.4550 0.0729 2014 年 4 月 26 日
5 孙斌武 5.4550 0.0729 2014 年 4 月 26 日
6 金鹤绵 5.4250 0.0725 2014 年 4 月 26 日
7 齐伟江 5.4000 0.0721 2014 年 4 月 26 日
8 薛萍 5.3800 0.0719 2014 年 4 月 26 日
9 于健 5.3200 0.0711 2014 年 4 月 26 日
10 甄永泉 5.3000 0.0708 2014 年 4 月 26 日
11 孟凡冰 5.2000 0.0695 2014 年 4 月 26 日
12 张南 5.1600 0.0689 2014 年 4 月 26 日
13 周伟 5.1050 0.0682 2014 年 4 月 26 日
14 闫南 5.0800 0.0679 2014 年 4 月 26 日
15 付健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