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ST天喻 公告编号:2024-065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
一十六条第二款“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电话及微信消息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提议董事为艾迪、颜佐辉、汪沵、欧阳丽华、孙晨钟、李亚波。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 人,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艾迪主持。
会议议程及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成立公司风险事项处置小组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成立公司风险事项处置小组的
议案》,同意公司成立风险事项处置小组,以应对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被美国财政部 OFAC(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列入 SDN 清单(特别指定国民清单)等风险事件。
2.审议《关于免除丹明波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以 6 票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免除丹明波公司总经理职务的
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丹明波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原定任期为 2023 年 2 月 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丹明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董事闫春雨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待董监高换届时任免。
董事丹明波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免除理由不成立,缺乏沟通。
董事曾昭翔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建议董监高换届时任免。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聘任邬亚文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以 5 票同意、2 票反对、2 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邬亚文为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同意聘任邬亚文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
董事闫春雨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建议推选行业内人士。
董事丹明波对该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对候选人不了解,事前未沟通。
董事曾昭翔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公司属细分资质要求高的行业,建议行业内遴选。
董事李亚波对该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第八届董事会到期再进行选聘。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邬亚文的基本情况
邬亚文,男,中国国籍,1978 年 6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
大学毕业,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硕士学位。曾任部队军事指挥军官,金源联合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务总监、副总,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代理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任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邬亚文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关联方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