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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3 深市 聚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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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25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5-123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9,600股,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
司总股本的0.13%。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为13人,股票授予日期为2014年9月
12日, 根据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黄宗虎、魏孙贤等10人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96,000股回购价格为6.905元/股;刘春利等3人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600股回购价格为[6.905元/股*( 1+定期存款
利率) ]。 
2、 截止2015年12月24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 聚光科技” )于2015
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原激励对象黄宗虎、魏
孙贤、钟细苟、陈志新、赵萍、郑逢喜、刘明达、孙磊、王瑞强、奚明炜10人向
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以
及刘春利、潘杰、王超群3名激励对象因201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达到第一期
解锁比例70%解锁, 根据《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须对以上人员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向上述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95元/股。因公司于2015年7
月8日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53,05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 。 根据《激
励计划》 “ 第十一章 回购注销的原则” 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调
整后上述激励对象所持股份的回购价格调整为6.905元/股。
综上,黄宗虎、魏孙贤等1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96,000股回
购价格为6.905元/股;刘春利等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600股回购
价格为[6.905元/股*( 1+定期存款利率) ]。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意见,通力律师事务所就
回购注销等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内容,具体详见2015年9月30日巨
潮资讯网。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15年12月24日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 限售流通股(或
非流通股)
7,236,800 1.59 -599,600 6,637,200 1.46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7,236,800 1.59 -599,600 6,637,200 1.46
二、无限售流通股 446,544,200 98.41 446,544,200 98.54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 0 0 0
三、 总股本 453,781,000 100.00% -599,600 453,181,400 100.00%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