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18-117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向齐秉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8]153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8年9月5日举行2018年第42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申请材料关于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披露不充分。
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并要求公司董事会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董事会将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