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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0

海伦哲: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0-048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由董事长丁剑平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 10:30 在江苏徐州经济开发区宝莲寺路 19 号公
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剑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认购方的限售期安排进行调整,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6)限售期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丁剑平、张秀伟、尹亚平、栗沛思及陈庆军先生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方的限售期安排进行调整,公司据此拟定了《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丁剑平、张秀伟、尹亚平、栗沛思及陈庆军先生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调整,并拟定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 方 案的 论证 分析 报告 ( 修订 稿) 》, 具体 内 容详 见公 司刊 载于 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丁剑平、张秀伟、尹亚平、栗沛思及陈庆军先生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与特定对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拟就特定对象股份限售期调整事项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后)》。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丁剑平、张秀伟、尹亚平、栗沛思及陈庆军先生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航智能装备基金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丁剑平、张秀伟、尹亚平、栗沛思及陈庆军先生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参会董事认为公司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作了说明与特别风险提示,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范与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出具了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丁剑平、张秀伟、尹亚平、栗沛思及陈庆军先生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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