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回购股权激励股份的债权人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权激励股份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5月21日,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
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本期即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
53.325万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5.4万股。首期授予部分的回购
价格为5.527元,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为7.23元;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决定回购
注销部分因离职或离世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万股,回购价格为5.527元;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合计64.425万股。
截至2014年5月20日,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
一期行权期已届满,股票期权共计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使权益合计405,000份,
其中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累计行使权益114,044份,公司总股本由
209,248,456股增加到209,362,500股,公司注册资本应由209,248,456元增加到
209,362,500元。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9,362,500股(含已行权股票期权40.5万股)
减少至208,718,250股,公司注册资本应由209,362,500元减少至208,718,250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
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
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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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公司董秘办
2、申报时间:2014年5月23日至2014年7月8日,每日8:30-11:00;
13:30-16:00
3、联 系 人:杨辉、徐婉娇
4、联系电话:0595-87770399、87770616
传真号码:0595-87962111
邮政编码:362800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