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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股份: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0

长荣股份: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团队已经连续 1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祁怀锦先生对本事项发表了不同意的意见。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始创于 1987 年,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
 成立日期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首席合伙人  石文先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85 人

 上 年 末 执 业 注册会计师人数                              1,537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9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194,647.40 万元

 2020 年度业

              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

 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

 2020 年度上              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市 公 司 审 计 涉及主要行业 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
 情况                      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未出现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

    (2)36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慧,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6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秀荣,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玲,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和项目合伙人李慧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秀荣最近 3 年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慧、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秀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的审计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支付信永中和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90 万元,对于中审众环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审计业务需要承担的工作量和市场情况等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

    二、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为公司提供 12 年审计服务。2020 年度,
信永中和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团队已经连续 1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
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公司对信永中和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已允许中审众环与信永中和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杨金国先生、朱辉女士认为:中审众环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众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委员祁怀锦先生认为聘用原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会计信息一致性、有利于维护会计信息准确性、有利于改善公司内控、有利于降低公司风险,故不同意本次新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以 2 票赞同,1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公司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杨金国、许文才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祁怀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聘用原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会计信息一致性、有利于维护会计信息准确性、有利于改善公司内控、有利于降低公司风险,故不同意本次新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杨金国、许文才认为:经审查,公司拟聘任的中审众环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祁怀锦先生认为聘用原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会计信息一致性、有利于维护会计信息准确性、有利于改善公司内控、有利于降低公司风险,故不同意本次新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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