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始创于 1987 年,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首席合伙人 石文先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
上年度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人数 1244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2023 年度业务 业务收入总额 215,466.65 万元
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
上年度上市公 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司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前述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额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2)31 名从业人员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人次,
行政管理措施 2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秀荣,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曲鹏飞,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雷小玲,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雷小玲、项目合伙人崔秀荣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曲鹏飞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雷小玲、项目合伙人崔秀荣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曲鹏飞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的审计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90 万元,对于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
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审计业务需要承担的工作量和市场情况等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0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此项议案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 0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