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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福安药业: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0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2,829,529.80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74,461,059.7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应先弥补上年度亏损268,671,091.85 元,剩余部分按照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578,996.80 元。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合并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 495,857,488.40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 95,210,971.13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19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5,210,971.13 元。

  公司拟定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89,712,3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9,485,619.1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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