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1-010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潜能恒信”)控股股东周锦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潜能恒信股份 1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转让给青岛蓝色海洋工程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海洋”)。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转让需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变动情况
2019 年 7 月 31 日潜能恒信与山东海洋能源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
协议》,双方约定在油气勘探开发、海上钻井平台运营管理、科技创新、战略入
股等方面加强合作。张海涛先生、郑启芬先生 2019 年 10 月 28 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向青岛汇海海洋钻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青岛汇海”)转让公司共计 4,857,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2%)(具体
内容详见 2019 年 10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关于股东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公告》)。
青岛海洋、青岛汇海为山东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工程”)关联企业。为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在油气勘探开发、海上钻井平台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周锦明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9 日与青岛海洋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潜能恒信股份
16,000,000 股转让给青岛海洋,转让完成后青岛海洋将持有公司 5%的股份。本次转让价格为 17.8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 284,800,000 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周锦明 150,640,000 47.08 134,640,000 42.08
青岛海洋 0 0.00 16,000,000 5.0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份来源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2020.07.21 19.34 1,450,000 0.45
周子龙 协议转让、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 2020.12.16 17.35 1,600,000 0.5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张海涛 大宗交易 2020.12.21 17.46 1,460,000 0.46
前持有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周锦明 协议转让 2021.3.9 17.8 16,000,000 5.00
前持有的股份
合计 20,510,000 6.41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周子龙先生、张海涛先生 2020 年 7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减持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
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周锦明先生基本情况
转让方 周锦明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324301965********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
是否在公司任职 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受让方青岛海洋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青岛蓝色海洋工程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 396 号 27 号楼 214A 室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 青岛洲海海洋钻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73425.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1MA3C3R3J8R
海洋工程装备设计与研发;船舶设计;海洋工程装备
运营管理;海洋油田钻井技术服务;船舶工程技术服
经营范围
务;海洋工程信息咨询;船舶销售咨询服务;经营其
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股东情况 青岛海洋、青岛汇海均为海洋工程关联企业。
青岛海洋、青岛汇海股权结构图:
(2)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 周锦明
受让方(乙方):青岛蓝色海洋工程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 396 号 27 号楼 214A 室。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就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
信公司”,股票代码:300191)的股权转让事宜,于 2021 年03 月 09日在
青岛市黄岛区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潜能恒信公司 5%的股权共 16,000,000 股,以人民币
17.8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标的股份: 16,000,000 股
3、转让股份比例:占潜能恒信公司总股本的 5.00%
4、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5、转让价款:每股转让价格为 17.8 元人民币,总价 284,800,000 元人民币
6、支付方式:现金支付。乙方应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协议转让的合规性作出确认决定之日起一年内支付给甲方。
7、甲、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潜能恒信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潜能恒信公司为上市公司,甲方应完成转让标的在潜能恒信公司的所有内部通过及外部变更手续。
3、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潜能恒信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4、乙方承认潜能恒信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5、乙方承诺,自本协议实施之日起,其独立行使作为潜能恒信公司股东的各项权利,不与任何其他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第三条 费用负担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及办理合规性确认、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由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各自承担。但规定不明确或未作规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3、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各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五条 纠纷解决方式
出现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六条 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青岛海洋及青岛汇海将合计持有公司 6.52%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股权结构,进一步加深与战略伙伴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周锦明先生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转让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周锦明先生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依法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转让完成后,青岛海洋将持有公司 5%的股份,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4、本次股份转让需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