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18-038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浦燕新先生于2018年4月25日在增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具体情况
2018年2月13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浦燕新先生关于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其计划自2018年2月14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将不少于1,800万元。2018年2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2018年2月14日至4月24日期间,浦燕新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526,000股,成交均价为10.34元/股,成交金额为5,436,624元,占公司总股份本的0.12%。
2018年4月25日,浦燕新先生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因使用手机下单,操作失误,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了公司股票100股,成交均价11.37元/股,此次交易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
截至本公告日,浦燕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48,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
二、本次误操作补救措施
此次卖出公司股份属于浦燕新先生操作失误所致,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卖出股份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经公司自查,浦燕新先生的上述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公司及浦燕新先生针对本次误操作的补救措施如下:
1、浦燕新先生本次误操作中获取的收益141元上缴归公司所有。计算方法
如下:本次其卖出100股成交金额为1,137元,以2018年4月25日前六个月买
入交易按成交价格由低到高排序,前100股的合计成交金额996元为成本,差额
141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目前,浦燕新先生已主动向公司上缴了上
述获利金额。
2、受短线交易规则限制,浦燕新先生在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发生后的6个月
内,任何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都将构成新的短线交易,因此导致前期增持计划无法按期完成。
为遵守承诺,在上述短线交易发生之日起满6个月后,浦燕新先生将继续执
行原增持计划。同时浦燕新先生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浦燕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浦燕新先生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且其已经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浦燕新先生将加强有关法规的学习,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
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三、备查文件
1、浦燕新先生出具的关于短线交易的说明;
2、浦燕新先生上缴获利金额的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