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9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
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
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9 名,会议由总经理王峰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以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3.65 元/股,授予 41 名激励对
象共计 7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因董事长马铭锋先生与董事兼总经理王峰女士、董事刘代欢先生、董事戴新西先生均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短期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