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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87 深市 永清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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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永清环保: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1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清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清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能够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制定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 具体 内容详 见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刊 登在 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十日。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 具体 内容详 见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刊 登在 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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