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1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永清环保;证券代码:300187)自2018年4月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2018年4月16日、4月21日、4月2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2018-038、2018-047)。2018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申请自2018年5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23日、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3、2018-056、2018-057、2018-058)。
一、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及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2、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公司与交易对方同意优先选择现金支付作为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继续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和协商,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订合作意向书,正式协议尚未签署。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进展情况
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各方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
5、本次交易涉及有权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各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
二、本次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包括论证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等工作。同时,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正在对拟涉及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具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较多,前期准备工作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公司正在继续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交易方案涉及的具体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和完善,公司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由于相关工作还在进展过程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