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8-11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或“公司”,证券代码:300187,证券简称:永清环保)股票于2018年10月09日、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在2018年10月09日披露了《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8年10月9日开市起复牌。
3、2018年10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与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集团”)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永清集团拟转让所持公司不超过30%的股份给金阳集团,交易作价按照有关证券规则并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详细情况见2018年10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暨控股股东永清集团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
4、经核查,除控股股东拟转让所持公司不超过30%的股份给金阳集团外,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2018年半年度业绩出现一定程度下滑,2018年度半年度业绩详见2018年8月30日披露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提升业绩;
7、2018年4月11日,公司披露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正在协助调查事项。目前,公司暂未收到该事项进展消息。
经核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8年10月9日公司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与金阳集团签署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尚需经相关权力部门批准,本次交易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