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9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永清环保;证券代码:300187)自2018年4月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2018年4月16日、4月21日、4月2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2018-038、2018-047)。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一
标的公司、主要交易对方、交易方式等情况详见2018年4月9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二)标的公司二
2018年5月7日,公司与郑广建就收购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宇环保”)股权事项签署了《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广建关于收购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
甲方: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郑广建(以下简称 “乙方”)
2、基本内容
(1)基本交易方案
甲方拟购买中宇环保 100%的股权,具体收购比例届时根据尽职调查结论等
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中宇环保100%股权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85,000.00万
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作价以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同意优先选择现金支付作为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2)业绩承诺和补偿
乙方承诺,中宇环保 2018年、2019年、2020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的净利润低者累计值不低于22900万元,业绩承诺具体金额以经甲乙双方认
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报告载明的盈利预测为准。乙方承诺,若业绩承诺期当年未实现承诺业绩,乙方承担业绩补偿义务,补偿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或永清环保股票的方式,具体另行商定。
(3)其他规定
本合作意向书为记录各方针对重组事宜的初步方案及相关事宜的初步共同认识,最终需要签订正式协议以及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
3、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7日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郑广建
(5)注册地址:灌南县经济开发区
(6)主营业务为处置、利用含金属污泥和废催化剂。
4、交易对手方
交易对手姓名:郑广建
身份证号码:320822********3957
住址:江苏省灌南县新安镇人民路113号
郑广建为中宇环保股东,持有中宇环保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上述主要交易对方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截至2018年 4月4日下午收盘,公司股东总人数为24,670 户。
2、截至2018年4月4日下午收盘,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1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05,693,811 62.56
2 欧阳玉元 24,580,113 3.79
3 湖南永旺置业有限公司 5,642,610 0.87
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75,300 0.84
5 申晓东 4,707,000 0.73
6 冯延林 4,590,000 0.71
7 彭平良 3,303,170 0.51
8 津杉华融(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21,305 0.44
9 魏春木 2,631,000 0.41
10 罗碧波 2,041,764 0.31
3、截至2018年4月4日下午收盘,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1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77,480,758 58.20
2 欧阳玉元 24,580,113 3.79
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75,300 0.84
4 彭平良 3,303,170 0.51
5 魏春木 2,631,000 0.41
6 罗碧波 2,041,764 0.31
7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200 0.31
8 郑建国 1,800,000 0.28
9 李世纯 1,643,500 0.22
10 刘英 1,370,700 0.21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停牌以来,本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与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及论证等。公司正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本次重组事项拟聘独立财务顾问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组方案仍在筹划推动过程中,具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公司正在继续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交易方案涉及的具体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公司无法按期复牌。
五、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由于相关工作还在进展过程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