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6-067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并事项概述
1、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本公司董事会拟决议对长沙永清环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贸易”)实施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永清环保继续存在,永清贸易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予以注销。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并方: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正军
注册资本:64,760.4885万元
营业范围:大气污染防治、新能源发电、火力发电、污染修复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的咨询、设计、总承包服务及投资业务,工程相关的设备销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清洁服务;垃圾清运(限分子公司经营);环保药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环保产品相关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1,070.50万元,净资产132,213.00
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332.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89.6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均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被合并方:长沙永清环保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延林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营业范围:节能环保产品、脱硫脱硝设备、环卫设备、清洁设备、清洁用品、土壤调理剂、包装材料、实验室成套设备及通风系统、工业用润滑材料、日用品、文化用品、文件柜的销售等。
截至2016年9月30日,永清贸易总资产8167.89万元,净资产2.76万元,
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905.13万元,净利润2.7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三、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永清贸易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存续经营,永清贸易独立法人资格注销;永清贸易的所有资产合并入公司;永清贸易的全部债权及债务、业务由公司承继。
2、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等告知程序。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吸收合并涉及的审计、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等事宜。公司与永清贸易积极合作,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4、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永清贸易员工纳入本公司管理,其安置事宜按照公司员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压缩管理层级,简化业务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和运
行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将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永清贸易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100%比例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