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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8

通裕重工: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3-073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级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 11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9月 28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文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名,代表股份
1,047,960,6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20%。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7 名,代表股份 23,235,510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3%。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4 名,代表股份数量 1,071,196,1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88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0,64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8%;反对 49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6%;弃权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0,64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8%;反对 49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6%;弃权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0,64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8%;反对 49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6%;弃权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0,64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8%;反对 49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6%;弃权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伟先生、司兴奎先生、黄文峰先生、司勇先生、马小川先生、李春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5.01 选举刘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53,366,65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35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06,006票。

    表决结果:通过。

    5.02 选举司兴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053,376,259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8.336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15,606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03 选举黄文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53,486,65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46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26,006票。

    表决结果:通过。

    5.04 选举司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70,602,26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4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641,616票。

    表决结果:通过。

    5.05 选举马小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53,486,65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46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26,006票。

    表决结果:通过。

    5.06 选举李春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53,511,65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49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51,006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国庆先生、赵西卜先生、芦海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6.01 选举郭国庆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70,617,66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6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657,013票。

    表决结果:通过。

    6.02 选举赵西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70,592,66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3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632,013票。

    表决结果:通过。

    6.03 选举芦海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53,391,66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337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31,008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江俐女士、司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7.01 选举朱江俐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070,712,66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52,012票。

    表决结果:通过。

    7.02 选举司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070,602,26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4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641,612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 1.00、2.00、3.00、4.00 项议案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已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5.00、6.00、7.00 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并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刘斯亮律师、张晓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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