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Tongyu heavy industry Co., Ltd.
山东省禹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通裕重工”)
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 查 阅 刊 载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的 五 家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董事长司兴奎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金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质押;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之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山东高新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亦不对本公司持有的通裕重工股份进行质押。
3、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亦不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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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质押,赵美娟、陈秉志还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关联自然人秦吉水、王世镇、杨兴厚、李德兴、陈练练、杨侦先、朱健
明、石爱军、刘翠花、司超新、倪洪运、赵立君还承诺:在其或其关联自然人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经山东省国资委以《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函
[2010]21 号)批复,同意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前,根据本公司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和国有股东情况,以鲁信高新
的分红和或自有资金一次或分次上交中央金库的方式替代国有股转持。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关于转持国有股的承诺函》中承诺:
承担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在通裕重工首发上市过程中的国有股转持义
务,同意以在鲁信高新的分红或自有资金一次或分次上缴中央金库替代转持国
有股(具体金额为:首次公开发行股本数×10%×73.03%×每股发行价)。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所载 2010 年度主要财务数
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可能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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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
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通裕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通裕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35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9,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 1,800 万股,网上发行 7,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5.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
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73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通裕重工”,股票代码“300185”;其
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7,2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3 月 8 日起上
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
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
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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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股票简称:通裕重工
4、股票代码:30018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360,000,000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90,0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
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
的 7,2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 占发行后比例
(万股) (非交易日顺延)
司兴奎 5,993.5500 16.65% 2014 年 3 月 8 日
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
5,400.0000 15.00% 2014 年 3 月 8 日
有限公司
朱金枝 3,203.0250 8.90% 2014 年 3 月 8 日
赵美娟 2,700.0000 7.50% 2012 年 3 月 8 日
陈秉志 2,250.0000 6.25% 2012 年 3 月 8 日
首次公开发 李德兴 599.4000 1.67% 2012 年 3 月 8 日
行前已发行
杨兴厚 514.3650 1.43% 2012 年 3 月 8 日
的股份
杨洪 468.0000 1.30% 2012 年 3 月 8 日
王世镇 420.6300 1.17% 2012 年 3 月 8 日
秦吉水 378.5700 1.05% 2012 年 3 月 8 日
杨淑云 327.0000 0.91% 2012 年 3 月 8 日
陈练练 315.4800 0.88% 2012 年 3 月 8 日
陈立民 3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