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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载波: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东软载波: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24-036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14:00 在山东省青
岛市胶州开发区创新大道 17 号东软载波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试制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149,119,8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23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46,507,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669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612,5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647%。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612,5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6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612,5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64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由董事长黄焱瑜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8,913,9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9%;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0%;弃权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406,6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187%;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5942%;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7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8,913,9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9%;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0%;弃权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406,6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187%;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5942%;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7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8,913,9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9%;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0%;弃权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406,623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187%;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5942%;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7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8,913,9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9%;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0%;弃权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406,6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187%;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5942%;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7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8,921,4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0%;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414,1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058%;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59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8,921,4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0%;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414,1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058%;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59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48,921,4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0%;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414,1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058%;反对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59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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