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23-059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第 1-10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佛山市澜海瑞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3 日(星期四)14:00 在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开发区创新大道 17 号东软载波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试制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146,694,1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71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43,53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028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3,155,7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822%。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3,155,7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8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3,155,7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82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由董事长崔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9,433,4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915%;反对 1,476,2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67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208%;反对 1,476,2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6.77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结果:同意 39,433,4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915%;反对 1,411,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06%;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67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208%;反对 1,411,6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44.7322%;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2.02 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结果:同意 39,433,4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915%;反对 1,411,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06%;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67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208%;反对 1,411,6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44.7322%;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3 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结果:同意 39,433,4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915%;反对 1,463,2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67%;弃权 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67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208%;反对 1,463,2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46.3673%;弃权 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1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4 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结果:同意 39,433,4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915%;反对 1,476,2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67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208%;反对 1,476,2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46.77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5 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总表决结果:同意 39,433,4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915%;反对 1,411,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06%;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67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208%;反对 1,411,6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44.7322%;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6 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总表决结果:同意 39,433,4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915%;反对 1,411,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06%;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67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208%;反对 1,411,6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44.7322%;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2.07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结果:同意 39,433,4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915%;反对 1,411,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06%;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67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208%;反对 1,411,6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44.7322%;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8 审议通过了《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结果:同意 39,447,0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248%;反对 1,398,0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73%;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69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517%;反对 1,398,0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44.3012%;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9 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总表决结果:同意 39,433,4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915%;反对 1,301,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17%;弃权 1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4,6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6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67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208%;反对 1,301,6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41.2464%;弃权 1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4,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