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403,177.92 元,余下未分配利润 57,628,601.30 元,加上历年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19,506,481.65 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7,135,082.95元。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
成果,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08,624,848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862,484.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此外,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运用留存收益,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监事会意见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