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1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有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独立董事黄轩珍
女士、曹凯女士、陈智敏女士、袁彬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
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391.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49%;实
现利润总额6,141.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4,514.0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32%。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
告》将刊登于《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通过了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经审计的2017
年度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以下均为母公司报表口径)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1,665,366.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166,536.63元,余下未分配利润46,498,829.65 元,加上历年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14,006,948.13 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505,777.78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413,210,084.53 元。
经董事会提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608,624,8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2,172,496.9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到以后年
度分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关
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