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
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 15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 24.75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1 月 27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8,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11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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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期限、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如下:
股东名称 锁定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方海江、付玉霞
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邹淑英、傅晓成、邹群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英、邹桂英、邹红缨、
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杨国栋、方春凤
发行的股份。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其余股东
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的股东以及与上述人员有亲属关
系的股东亦作出如下承诺:
股东名称 在本公司所任职务/亲属关系 锁定承诺
方海江 董事长兼总经理
付玉霞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邹淑英 董事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傅晓成 董事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方春凤 董事 公司股份。
邹群英 监事
杨国栋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除前述锁定期规定外,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
张迎九 监事会主席 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若其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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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东名称 在本公司所任职务/亲属关系 锁定承诺
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一
年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规定外,若公司
董事邹淑英或监事邹群英任何
一人在职,则每年转让的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
邹桂英、邹
与董事邹淑英、监事邹群英为姐妹关系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
红缨
公司董事邹淑英或监事邹群英
(两人或两人中的任何一人)
离职后半年内,则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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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和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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