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1-155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
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深圳中院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自做出决定之日起计算。2021 年 10 月 11 日,预重整期
间管理人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关于延长腾邦国际预重整期间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中院尚未作出是否受理公司重整的裁定。
二、风险提示
1.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0.3.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
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腾
邦国际”变更为“*ST 腾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再出现《上市规则》10.3.10 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 年初至 第三 季度报 告期 末归属 于上 市公司 股东 的净 利润为
-34,766.54 万元,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85.83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150)。
3. 因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周世平的三
笔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且预计无法在上述公告披露后一个月内解决。根据《上
市规则》9.4 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4.本次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截至目前,法院是否能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5.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即如果公司本次预重整成功,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新增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6.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且公司成功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化解债务危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强化主营业务,优化业绩表现,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7.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上市规则》、《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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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三、报备文件
《关于延长腾邦国际预重整期间的申请》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