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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78 深市 腾邦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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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腾邦_监管函(2)

公告日期:2021-09-30

*ST腾邦_监管函(2) PDF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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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董事会秘书叶昌林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147 号
叶昌林:
2020 年 4 月 13 日,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ST 腾邦”)披露的《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
公告》显示,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期间,*ST 腾邦及子
公司作为被告共收到诉讼、仲裁文书 27 份,涉诉金额合计 83,509.93
万元,占*ST 腾邦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达 29.43%。*ST 腾邦
未就上述诉讼事项及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仅在 2019 年 8
月 10 日回复我所关注函的公告中提及部分案件信息。你作为*ST 腾
邦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
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2.2 条的规定。请你充
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督
促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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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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