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Hongteo Accurate Technology Co.,Ltd.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一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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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或“鸿特精密”)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
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
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
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www.cnstock.com )、证券时 报网( www.secutimes.com )、中国 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万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金岸有限公司(下称“金岸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南方电缆实业有限公司(下
称“南方电缆”)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2、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础其、卢楚隆、卢楚鹏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景恩、林结
敏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以上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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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肇庆市曜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曜丰经贸”)承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在首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5%;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
通或转让。
4、公司股东佛山市顺德区中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
份总数的 50%;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5、公司股东香港诺鑫有限公司承诺:自其认购公司股份的行为经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
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
四个月内,转让的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50%;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6、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卢楚隆、卢础其、林景恩、
张剑雄、林宇、邱碧开、李四娣分别承诺: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及/或监事及/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向发行人申报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胡凤琼、胡荣兴、邱敏华、卢楚鹏、林结敏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其亲属担任发行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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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在其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0 年前 3 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其中,2010 年 1-9 月及 7-9 月和对比表中 2009 年 7-9 月财务数据、
2009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 2009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本上市公告书所载 2010 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
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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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修订)》
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
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9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2,24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
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 440 万股,网上发行 1,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28 元/
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46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鸿特精密”,股票代码“300176”;
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8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起上市
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五 家 指 定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
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
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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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简称:鸿特精密
4、股票代码:300176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94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24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8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比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
(万股) 例(%) (非交易日顺延)
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2,613.60 29.23 2014 年 2 月 15 日
肇庆市曜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960.20 21.93 2012 年 2 月 15 日
首次公开 金岸有限公司 1,650.00 18.46 2014 年 2 月 15 日
发行前已 佛山市顺德区南方电缆实业有
310.20 3.47 2014 年 2 月 15 日
发行的股 限公司
份 香港诺鑫有限公司 100.00 1.12 2013 年 1 月 8 日
佛山市顺德区中大投资咨询有
66.00 0.74 2012 年 2 月 15 日
限公司
小计 6,700 74.94 -
首次公开 网下发行股份 440 4.92 2011 年 5 月 15 日
发行的股 网上发行股份 1,800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