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1-070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能东方”)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向包括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佛
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A 股股
票。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股东大会提交审议,也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
相关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充分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的沟通及审慎论证,公司计划调整融资方式,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
项主要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及的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金筹划,确保项目按规划高质量完成。本次终止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实施造成实质影响。
四、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