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
披露了股东杨志峰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79,5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2月13日、2018年2月6日及2018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及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收到杨志峰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杨志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票共计9,77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2017年12月4日 6.43 3,200,000 0.9816
集中竞价 2017年12月12日 6.36 70,000 0.0215
杨志峰 集中竞价 2017年12月13日 6.05 1,000,000 0.3068
集中竞价 2018年1月22日 6.18 72,400 0.0222
集中竞价 2018年1月23日 6.10 17,600 0.0054
集中竞价 2018年1月24日 6.14 215,200 0.0660
集中竞价 2018年1月25日 6.23 83,400 0.0256
集中竞价 2018年1月26日 6.29 34,100 0.0105
集中竞价 2018年1月29日 6.18 2,000 0.0006
集中竞价 2018年1月31日 5.91 50,000 0.0153
集中竞价 2018年2月1日 5.84 100,000 0.0307
集中竞价 2018年2月2日 5.64 9,000 0.0028
集中竞价 2018年2月5日 5.87 36,000 0.0110
集中竞价 2018年3月12日 6.19 1,570,100 0.4816
集中竞价 2018年3月16日 6.24 50,000 0.0153
集中竞价 2018年3月19日 6.30 273,100 0.0838
大宗交易 2018年3月20日 5.67 619,700 0.1901
集中竞价 2018年3月21日 6.31 64,000 0.0196
集中竞价 2018年3月22日 6.25 220,000 0.0675
集中竞价 2018年3月23日 5.92 151,500 0.0465
集中竞价 2018年3月26日 5.90 160,000 0.0491
集中竞价 2018年3月27日 6.10 100,000 0.0307
集中竞价 2018年3月28日 6.14 51,400 0.0158
大宗交易 2018年4月25日 5.03 1,629,900 0.5000
合计 9,779,400 3.0000
注:减持比例为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及一 减持计划开始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致行动人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名称 (股) 比例(%) (股) 比例(%)
无限售
杨志峰 17,703,922 5.43 7,924,522 2.43
条件股份
高琍玲 无限售 5,474,566 1.68 5,474,566 1.68
条件股份
镇江新光股
无限售
权投资基金 3,501,286 1.07 3,501,286 1.07
条件股份
企业
合计 26,679,774 8.18 16,900,374 5.1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杨志峰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杨志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后,杨志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18%,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杨志峰先生本次减持与其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减持计
划一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杨志峰先生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3%。
4、截至本公告日,杨志峰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杨志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