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2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孙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收
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孙剑先生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孙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79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46%,不存在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的股份。
孙剑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2%)。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孙剑
2、股东的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孙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796,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5.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参与公司送转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数量和比例:孙剑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在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孙剑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孙剑先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孙剑先生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颁布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3、孙剑先生目前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