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Wonders Information Co., Limited
(住所:上海市桂平路 481 号 20 号楼 5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重要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
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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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3,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后总股本: 12,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
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万豪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史一兵先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所约定的期限届满的前提下,作为发行
人董事及高管人员,自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公司的其它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
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此外,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焕平、李光
亚、王晴岗、王虎、薛莉芳、王清、闻建中、李菁、张令庆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
承诺期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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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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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9,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3,000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
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控股股东万豪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
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史一兵先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
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所约定的期
限届满的前提下,作为发行人董事及高管人员,自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公司的其它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
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此外,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焕平、李光亚、王晴岗、
王虎、薛莉芳、王清、闻建中、李菁、张令庆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承诺期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剩余的未分配
利润 32,332,381.73 元及上市前新增的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
例共同享有。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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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风险
目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上海地区,公司的发展壮大也很大
程度上依靠上海地区的长期重要客户。公司正在逐步拓展上海以外其他区域业
务,这将使上海地区的业务收入占比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但是短期内上海地区
仍是公司的核心市场区域。如果上海地区市场格局出现重大变动,公司的经营业
绩和财务状况将受到较大影响。此外,本公司面临行业内部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
以及迅速开拓新市场过程中, 在销售网络和营销策略方面能否适应市场竞争的风
险。
(二)不能持续获得科技三项经费的风险
公司在报告期末科技三项经费余额分别为 1,796.43 万元、 2,014.74 万元、
856.45 万元、 2,448.80 万元,公司科技三项经费比较多主要由于公司自主创新和
研发能力比较强。如果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不能持续获得科技三项经费,将
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会有一定的影响,并对公司在研发新产品、提高产
品竞争力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公司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作为以公共事务为核心的城市信息化的软件与服务提供商, 主要客户
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这些客户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一般
为下半年制订次年年度预算和投资计划,立项通常集中在次年上半年,采购招标
一般则安排在次年年中或下半年。因此,公司在每年上半年销售较少,订单从 7
—8 月份开始明显增加,销售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因此,公司的
销售呈现较明显的季节性分布, 并由此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也呈现季节性分
布,由于费用在年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而收入主要在第四季度实现,因而造成
公司收入、利润季节性波动比较明显。
基于政府财政预算体制的特点,项目通常由客户在上半年立项,与公司签订
合同并支付一定的预付款,公司完成项目后,由客户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由财政
进行审计,一般在年末支付合同余款,以上特点决定了公司的应收账款、经营性
现金流等指标季节性波动比较明显。
2007-2009 年,公司按季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应收账款、经营性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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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季度 第一季度末 第二季度末 第三季度末 第四季度末
当季营业收入/
全年营业收入 13.10% 23.34% 22.14% 41.42%
当季净利润/
全年净利润 2.46% 22.26% 20.00% 55.27%
应收账款(万元) 6,732.19 6,482.53 6,897.05 5,358.74
经营性现金流量
(万元) -5,896.36 -3,697.46 -2,542.42 4,165.87
注:上述各季度数据为本公司未经审计的三年平均值。
(四)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变化的风险
1、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
【 2000】 18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0】 25 号)的规定,对国
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每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
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
自 2002 年起至 2009 年,公司每年均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
业”,享受 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果本公司在以后年度不能取得该项认定,
或者今后年度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
响。 2007-2009 年,本公司获得的所得税免税金额分别为: 84.93 万元、 62.70 万
元、 126.12 万元。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
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9】
273 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
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报告期内本公司获得的营业税免税金
额分别为: 303.37 万元、 218.63 万元、 101.55 万元、 61.7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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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补贴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获得的财政扶持和专项补助经费包括: 2007年度,公司获得
徐汇区财政局拨付的科技扶持金217万元、上海市财政局中央专项资金拨付的应
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30万元、 上海财政局中央专项资金拨付的国家科技支撑计
划课题预算资金50万元、 2007年度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项目结转入营业外收入
195.47万元,合计492.47万元; 2008年度,公司获得徐汇区财政局拨付的科技扶
持金51万元、 2008年度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项目结转入营业外收入300.00万
元,合计351万元; 2009年度,公司获得徐汇区财政局拨付的09XHJZX0042009
年度科技发展规划配套专项资金计划20万元和09XHJZX0032009年度科技发展
规划配套专项资金创新0.9万元、徐汇区人民政府拨付的名牌服务奖励20万元、
闵行区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拨付的污水纳管补贴2万元、 2009年度与收益相关的递
延收益项目结转入营业外收入131.50万元,共计174.40万元; 2010年1-6月,公司
获得徐汇区财政局拨付的科技扶持金14万元、 徐汇区社会保障基金专户拨付的徐
促就办(2010)4号见习就业补贴3万元、 北京市财政局的以旧换新补贴0.16万、 2010
年1-6月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项目结转入营业外收入54.68万元,共计71.84万
元。上述性质的政府补贴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并不能保证今后年度亦能
获得上述补贴,由此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