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19-060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不存在补充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季刚先生主持。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至2019年5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茶光路中深圳集成电路设计应用产业园307
(4)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7,909,5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94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7,901,0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93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909,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909,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902,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353%。
4、审议通过了《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909,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902,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4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3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及2019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902,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353%。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909,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909,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