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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关于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2

东方国信:关于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49089            债券简称:20东信S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5,331,9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157,713,337 股的 0.4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涉及人数为 133 人,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的回购价格为 7.23 元/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回购价格为 7.182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 38,407,000.20 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57,713,337 股变更为 1,152,381,437 股。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两项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10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7月11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对《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18年7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授予7,96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24元/股。

    5、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涉及的7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对上述8名人员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7万股,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144人调整为13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从7,960,000股调整为7,793,000股。

    6、2018年9月10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14日。

    7、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关
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 案》。本期将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176,000股全部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7.24元/股(注:该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在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之前离职的回购价格);本次133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锁条件,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85,100股;由于2018年度实施利润分配,回购价格由7.24元/股调整为7.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本期将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131,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因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将支冬梅等12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28,700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133名激励对象,对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360,300股,回购价格为7.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2019年度实施利润分配,回购价格由7.23元/股调整为7.182元/股(注:为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本期将 8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419,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因不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将支冬梅等 12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52,400 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 128 名激励对象,对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971,600 股,回购价格为 7.18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本期将 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131,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因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将支冬梅等 12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28,700 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 133 名激励对象,对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360,300 股,回购价格为 7.23 元/股(注:该回购价格为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之前的回购价格)。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本期将 8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419,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因不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将支冬梅等 12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52,400 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 128 名激励对象,对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971,600 股,回购价格为 7.182 元/股。

    综上,公司将 13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相应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5,331,900 股进行回购并注销。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157,713,337 股减至 1,152,381,437 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本计划的调整方
法和程序”相关规定: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 [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
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实施完成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056,680,0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24元/股,根据上述规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7.23元/股。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当前公司总股本1,056,190,4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48元人民币(含税)。综合前次调整情况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述规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23元/股进一步调整为7.182元/股。

    3、减资程序及回购注销手续完成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1,157,713,337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331,9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4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25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5,331,9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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