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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0

先锋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3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瑞琛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改选熊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原董事长白瑞琛先生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部分委员改选。改选后的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3人:熊军(主任委员)、王驰峰、王涛;

  审计委员会3人:荆娴(主任委员)、王涛、熊军;

  提名委员会3人:荆娴(主任委员)、王涛、熊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荆娴(主任委员)、王涛、熊军。

  任期自本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改聘王驰峰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原总经理白瑞琛先生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简历:

    熊军:男,1988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1 年 7 月进入本公司,
2015 年 8 月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6 月被选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目前在公司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11%。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海关纳入失信黑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驰峰: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曾任宁波
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工贸)副镇长,目前担任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商会副会长、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商会党支部书记、宁波市国内投资与合作交流协会理事、宁波梵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海曙丰池商贸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驰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海关纳入失信黑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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