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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1

华中数控: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0-071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
13: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上午 09:15 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名,代表股份 66,776,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651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名,代表股份 11,516,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 3 名,代表股份 55,259,7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85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 1名,代表股份 6,275,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25%。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田茂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19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66,776,491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同意票:6,27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19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66,776,491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同意票:6,27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66,776,491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同意票:6,27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66,776,491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同意票:6,27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66,776,491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同意票:6,27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 审议通过了《董事长 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公司董事长陈吉红先生为关联股东,持有公司 3,100,500 股股份,其对本议
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同意票:63,675,991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同意票:6,27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 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票:66,776,491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同意票:6,27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上述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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